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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上述將近2億元的應收賬款,“大連港沒有預計未來現金流現值,按照應收款項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計提壞賬準備,這不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同時大連港沒有提供其計提比例的具體依據,亦沒有提供就剩餘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可回收性評估的充分證據”。故而,普華永道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是什麼問題,讓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一份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

就此問題,大山梨縣葡萄禮盒|山梨縣葡萄禮盒批發連港證券事務代表回復《財經》記者,稱以大連港復函為準。但復函中未涉及此問題。

多位註冊會計師在接受《財經》記者采訪時強調,公司與會計師事務所是甲方與乙方的關系,雖然審計強調其獨立性,但在“拿錢辦事”的現實下,會計師事務所一般不會出具讓公司難堪的保留意見審計報告,除非涉及的相關問題可能突破底線。

普華永道在保留意見審計報告中稱,截至2017年12月31日,大連港合並財務報表中應從大連博輝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下稱“大連博輝公司”)收取的應收賬款餘額為4044萬元,計提的應收賬款的壞賬準備餘額為2022萬元;其他應收款餘額約1.58億元,計提的其他應收款的壞賬準備餘額為2757萬元。

漩渦中的大連港:罕見的審計報告、內部董事的反對票、合作方訴訟

大連港公佈的2017年財報顯示,2017年大連港實現營業收入約90.32億元,同比減少29.5%;歸屬於母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為5億元,同比下降5.7%;每股收益為0.039元,同比下降7.1%。

因2017年報中出現“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大連港備受關註。根據中國註冊會計師協會的統計,截至4月1日,40傢事務所共為1214傢上市公司出具財務報表審計報告,其中,1213傢上市公司被出具無保留意見審計報告,隻有大連港1傢上市公司被出具保留意見審計報告。

漩渦中的大連港:被指財務存疑 年報遭兩內部董事反對

大連港2017年年報顯示,招商局港口控股有限公司(下稱“招商局港口公司”)持有大連港H股發行的配售股份2714736000股。招商局港口公司為大連港主要股東方,上述投出反對票的兩位董事正是招商局港口公司派至大連港的股東代表,分別是招商局港口公司董事總經理白景濤、招商局港口公司執行董事泰國榴槤|泰國榴槤批發兼副總經理鄭少平。

一審敗訴後,大連博輝公司有關人士對《財經》記者表示,雖然這2.4億元未獲法院支持,但他認為,在雙方向法院提交合同等證據材料後,僅有前述98臺豐田車3241萬元應屬於金港汽車公司的購銷收入,其他多達5億多元的收入均為代理收入。

據《財經》記者瞭解,大連博輝公司與金港汽車公司在業務模式上各執一詞,孰是孰非沒有定論,但以大連港公開披露的信息及數據來看,其中存在一些財務數據需要進一步解釋的情形。

代理還是購銷?

大連港復函表示,對大連博輝公司4044萬元應收賬款是按50%比例計提資產減值,對1.58億元其他應收賬款同樣是按50%比例計提資產減值——其中約1.03億元回收性有保障,無需計提壞賬準備,餘下的約5514萬元按50%的比例計提壞賬準備。“對於大連博輝公司應收賬款的財務處理是綜合考慮和評估各項實際情況後實施的,不構成違反企業會計準則的相關規定。”

大連港與大連博輝公司之間的賬目爭議,與雙方業務模式的爭執有關。

這份審計報告,源於普華永道無法獲取充分、適當的審計證據,以驗證大連港2017年合並財務報表中對相關公司應收款項壞賬準備計提的合理性。

但有會計師對《財經》記者提供瞭不同的看法,據其分析,雖然金港汽車公司與大連博輝公司以代理業務為主,前者也稱在代理業務中是以凈額法計算收入,然而在實際操作中,由於貨權在金港汽車公司一方,那麼按全額法計算收入沒有什麼問題。“汽車入關後,大連博輝公司給錢才能從金港汽車公司提到汽車,不給錢大連博輝公司就提不到車,這說明貨權在金港汽車公司一方,財務上確認收入是不是按全額法計算,關鍵看貨權在誰手中。從這個角度分析,金港汽車公司與大連博輝公司之間形式上是代理業務,但實際上是購銷業務。”

3月27日,大連港發佈2017年年報,普華永道中天會計師事務所(下稱“普華永道”)對年報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這是2017年滬深兩市第一份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引發市場極大關註與討論。

不常見的保留意見

此前,有大連港子公司合作方指稱大連港子公司存在虛增銷售收入、虛列應收賬款等涉嫌財務造假行為。

大連港內控問題在金港汽車公司與大連博輝公司之間的應收賬款事項中可見一斑。根據大連港的年報,2016年末金港汽車公司對大連博輝公司的應收賬款為4115萬元,2017年末為1.98億元,也就是說2017年新增瞭應收賬款1.37億元——按此說法,大連博輝公司2016年底就不回款瞭,但金港汽車公司2017年繼續讓其欠款。這凸顯出大連港的信用控制存在問題。

大連博輝公司一方強調,自2013年起,大連博輝公司與金港汽車公司始終是委托人與代理人的關系,金港汽車公司的收入來源為大連博輝公司支付的固定金額的代理費,而非進口汽車銷售所得。即使部分代理業務同時簽署瞭開證代理合同及國內購銷協議,基於該購銷協議由金港汽車公司向大連博輝公司出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其業務實質也未發生任何變化,金港汽車公司仍是按照事先約定向大連博輝公司收取固定金額的代理費,進口汽車的實際銷售收入與金港汽車公司無關。

但雙方在代理業務與購銷業務上各執一詞:大連博輝公司一方認為雙方幾乎全是代理業務,僅在2015年存在一筆涉及98臺豐田車的購銷業務,涉及收入約3241萬元,其餘全為代理業務;但大連港在復函中稱,雙方之間的收入主要是購銷業務,並詳細列舉瞭雙方在不同時間段不同的合作業務。

“會計師事務所在出具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之前,肯定會和公司有溝通與博弈,而且作出妥協的往往是會計師事務所。”一位五年從業經驗的會計師對《財經》記者稱。

3月29日,大連中級法院對上述訴訟作出一審判決,認定金港汽車公司並沒有多收取大連博輝公司2.4億元。

據《財經》記者瞭解,大連博輝公司在一審敗訴後,已開始上訴。

在董事會決議中,董事投反對票的情況並不多見。2016年6月17日,萬科A(000002.SZ)第十七屆董事會第十一次會議決議上出現的反對票是近年來董事在董事會決議上投出反對票影響較大的一次案例。其時,正是萬科股權之爭白熱化階段,在審議萬科擬發行股份購買深圳地鐵資產的預案上,華潤集團三名派出董事對預案投出反對票,並質疑決議已獲通過的合法性。

5月18日,大連港證券事務代表向《財經》記者強調,公司嚴格按照信息披露準則,遵循真實性、準確性及完整性原則進行披露,不存在虛假陳述,但其對記者提出的具體問題未予回答。普華永道方面婉拒《財經》記者的采訪要求。

成立於2011年4月27日的大連博輝公司,經營范圍為國際貿易、轉口貿易、商品展示、汽車銷售、汽車租賃等。工商資料顯示,大連博輝公司註冊資本為200萬元,出資人為李立莉和李丹,其中李立莉持股80%,李丹持股20%,法定代表人為李立莉。

2013年6月,大連博輝公司開始與大連港子公司大連金港聯合汽車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下稱“金港汽車公司”)合作,業務包括汽車代理及汽車購銷。

有意思的是,3月26日大連港舉行的第五屆董事會2018年第二次會議上,在審議通過《2017年年度報告》的表決中有兩名董事投出瞭反對票;同時,這兩名董事在《關於2017年度公司控股子公司計提減值準備的議案》表決中,投出反對票——兩位董事不同意對大連博輝公司按50%的比例計提減值準備,認為應該按100%比例計提減值準備。

“2013年6月至2015年3月期間,雙方以代理業務為主;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期間,雙方以購銷業務為主;2016年1月以後,雙方以代理業務為主。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間,金港汽車公司與大連博輝公司共簽署汽車代理合同62份,涉及車輛912臺,汽車銷售合同51份,涉及車輛689臺。”

根據大連港在復函中披露的數據,自開展合作業務以來,金港汽車公司與大連博輝公司之間累計實現汽車購銷業務收入3.27億元,累計實現汽車代理業務收入僅239萬元。

2017年11月,大連博輝公司以“進出口代理合同糾紛”為案由,向大連市中級法院提起訴訟,狀告金港汽車公司在雙方合作過程中,多收其2.4億元。訴訟中,作為金港汽車公司出資人及控股股東的大連港亦被列為被告,理由是“金港汽車公司的財務造假行為均是大連港故意或過失,未盡審慎審查之責而納入上市公司年度報告”。

擁有中國第七大貨運港口、東三省最大港口的大連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大連港”,601880.SH/2880.HK),在遼東半島南端的大連灣內暢行十餘年,突涉財務問題而引發連鎖反應。

位於渤海灣入口的大連港成立於2005年11月16日,以港口裝卸及貨物集疏運為經營主體。大連港2006年在香港聯合交易所主板上市,又於2010年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系國內首傢以A+H股為雙融資平臺的港口類上市公司。

據《財經》記者瞭解,大連博輝公司一方並不認可上述應收賬款的存在,不僅認為不欠大連港的錢,相反,公司認為是大連港多收自己2.4億元。雙方何以都認為是對方欠自己的錢?

據此,大連博輝公司指責,金港汽車公司在財務上將代理業務處理為銷售業務,將大連博輝公司的銷售收入均記載為金港汽車公司的銷售收入,使得大連港財報出現“虛假銷售收入”。

4月21日,大連港發佈公告稱,鑒於《問詢函》涉及的部分事項需要進一步補充和完善,且工作量較大,無法在規定時間內予以披露回復。至5月3日,大連港才發佈對《問詢函》的回復公告(下稱“大連港復函”)。

招商局港口公司資訊部在回復《財經》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領導出於公司一貫秉承的謹慎的財務原則,結合大連港審計報告的意見,為促進大連港加強風險管控及健康可持續發展,對其相關應收賬款減值的議案投瞭反對票。”

被指存財務問題

《財經》記者獲得的日本熊本草莓|日本熊本草莓批發一份《律師函》顯示,2017年9月28日,上海段和段(大連)律師事務所接受大連博輝公司委托,向普華永道發送“大連港股份2015年、2016年年度財務報告及審計報告信息失實”的函件,稱金港汽車公司通過虛增銷售收入、虛構存貨、虛列應收賬款等財務造假行為虛增巨額銷售收入和利潤,並相應導致大連港在2015年及2016年年度報告的財務數據存在失實。

上述《律師函》提及,金港汽車公司故意混淆代理業務與銷售業務,利用大連博輝公司的銷售數據,為其自身虛構瞭數億元人民幣的銷售所得,並且針對大連博輝公司憑空制造應收賬款近6000萬元,甚至將大量早已交接給大連博輝公司且已完成銷售的汽車虛列為金港汽車公司的存貨。

對此,《律師函》舉例稱,金港汽車公司2017年2月9日向大連博輝公司發出寄存存貨詢證函,稱該函所附清單中的48輛汽車均為金港汽車公司存放於大連博輝公司處的存貨,但經核實,這48輛車大連博輝公司均已完成付款,且已於2016年或更早時間完成交接並已對外銷售,該批車輛不可能在2016年底時成為金港汽車公司的存貨。

2017年10月12日,普華永道回復上述《律師函》,對於函件直指財務造假的問題,“我們將適當地予以關註”。普華永道同時提到,“鑒於我們的法定職責及合同義務,我們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有關客戶信息。”

受此影響,4月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向大連港發出相關問詢函;5月3日,大連港對問詢函作出長達2萬多字的回復。《財經》記者在進行相關采訪及查閱相關材料後發現,大連港的財務問題仍有待解疑問。

這些問題包括應收賬款賬齡不符、汽車價格“異常”增加的問題。

據大連港2016年年報披露的數據,按欠款方歸集的期末餘額前五名其他應收賬款中,大連博輝公司以約4115萬元排名第一,賬齡為一年以內。但大連港在復函中提及的2016年其他應收賬款的賬齡與前述年報提供的賬齡並不一致,4115萬元其他應收賬款,其賬齡被分成1年以內、1年-2年及2年-3年,金額分別為3310萬元、552萬元及253萬元。

而曾在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擔任過審計經理的道姓註冊會計師指出另外一處異常:大連港復函提及,2013年6月至2017年6月,金港汽車公司與大連博輝公司之間實現汽車銷售合同51份,涉及車輛689臺,實現購銷收入3.27億元,即每臺車約48萬元;然而,大連港在針對大連博輝公司應收賬款壞賬計提準備的原因說明中指出,因汽車代理業務產生的應收大連博輝公司賬款約1.58億元,其中約1.03億元為大連博輝公司代理的331臺車輛處於訴訟保全中……根據以上數據可以計算出每臺車約31萬元。

“購銷業務基本隻存在於2015年4月至2016年1月間(僅10個月),而代理業務為2013年6月至2015年3月及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間(長達39個月)。”道姓會計師強調,僅存10個月的購銷業務使每輛車的車價從31萬元增長到48萬元,增長達52%,這需要進一步解釋。

會計師事務所頗為罕見的保留意見審計報告、公司內部董事的公開反對票,以及合作方的訴訟,將大連港推至漩渦

普華永道指出,大連港存在“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失效”等內控問題:“大連港下屬子公司金港汽車公司對資產減值跡象的評估或測試僅在年末進行,減值評估和測試的執行頻率不夠,並且在評估中沒有分析這些款項的預計未來現金流現值,按照應收款項的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進行計提壞賬準備。同時大連港財務報告流程中的期末財務報告檢查也未能發現該事項。上述重大缺陷影響財務報表中應收賬款和其他應收款的計價,與之相關財務報告內部控制設計和執行失效。大連港尚未在2017年度完成對上述存在重大缺陷的內部控制的整改工作。”

4月9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監管一部向大連港發佈《2017年年度報告的事後審核問詢函》(下稱《問詢函》),主要問題是要求公司對前述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說明原因及依據。

“大連港2017年其實有約5億元凈利潤,即使不把大連博輝公司約2億元的應收賬款列進來,財報也不會難看。退一步說,即便上市公司做成虧損,也比會計師事務所出具保留意見報告的影響要小。”一位會計師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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